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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日,《七台河市城市绿化条例》正式施行。条例的出台标志着七台河市城市绿化管理工作步入规范化、法治化轨道,将为绿化美化人居环境、推进美丽七台河建设提供有力的法律制度保障。
法治引领 护航绿色发展
作为全国煤炭资源转型城市中为数不多的国家园林城市,近年来,七台河市相继建设了一批公园、绿地,城市绿化量持续增长,绿化覆盖率稳步提高,市民幸福指数逐年提升,随着城市绿量不断增加,绿化工作中的问题也日益凸显,社会各界对制定出台适合七台河市城市绿化发展实际的地方性法规的呼声越发强烈。今年年初,市人大常委会将《七台河市城市绿化条例》确定为立法项目,市园林事业发展中心迅速行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配合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司法局等部门单位,参与起草《七台河市城市绿化条例》。条例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两次审议后,提请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获全票通过,定于今年8月1日起正式施行。
问需于民 提升法规质量
在城市绿化工作中,存在着侵占绿地、擅自砍伐迁移树木、绿地无人管护、树木修剪不规范等阻碍城市绿化工作发展的行为,因职责不清晰、执法依据不足,缺乏有效管理,导致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在条例制定的过程中,参与立法的各部门通力合作,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坚持针对问题立法、立法解决问题,既对政府职能部门的职责分工进行了规范,又对公民及有关组织的权利义务作出了规定,细化完善了城市绿化的规划、建设、保护、管理等内容,重点突出加大城市绿地保护和管理力度,守护绿色底线,并结合七台河市具体实际,对砍伐迁移城市树木、城市绿地临时占用、居住区树木修剪不规范等民生热点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有针对性地解决了社会关注度较高的矛盾和问题。
强化宣传 共建绿色家园
条例施行之际,市园林事业发展中心高度重视宣传工作,在各公园广场开展普法活动。活动中,市领导与市园林事业发展中心工作人员一同分发《七台河市城市绿化条例》宣传册和宣传单,向市民普及条例颁布的目的和意义,以及损绿毁绿等违法行为的相关处罚内容,引导市民在日常生活中树立爱绿护绿意识,提高市民对条例的知晓率和爱绿护绿参与度,营造爱绿护绿、共享共治的浓厚氛围。
市园林事业发展中心将联合相关部门大力宣传条例并组织落实,切实加快城市绿化建设,加强园林绿化规划管控,健全管理监督机制,为七台河转型振兴高质量发展擦亮生态底色。(记者田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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