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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公积金新政:购买新建商品房,最低首付比例为20%
8月3日,郑州发布的《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指出,要加大公积金支持力度。政策明确适时出台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支持政策,对生育二孩及以上且有一名未成年子女的家庭、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改善性住房的家庭,在提取住房公积金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实施差异化倾斜支持政策。
政策发布后,8月4日,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事项的通知。根据通知,自2023年8月7日起,在郑州市行政区域内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购买家庭首套或改善性住房时,所购住房为新建商品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所购住房为存量商品房(二手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本通知未涉及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继续按原规定执行。
记者留意到,该通知的出台为进一步支持新市民、青年人解决住房问题,更好满足缴存职工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潇湘晨报记者牛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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