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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4日消息,中创新航在8月3日发布了董事长刘静瑜签发的公告,公布了涉诉专利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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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创新航的公告显示,他们在8月3日收到了涉诉专利的国家知识产权局第563247号和第562899号《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分别宣布涉诉案件的专利「正极极片及电池」(ZL201810696957.2)和「锂离子电池」(ZL201910295365.4)的发明专利权全部无效。
而这两项专利正是宁德时代公司对中创新航以及另外一家汽车销售商福州仓山埃安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提起专利侵权诉讼的涉诉专利。
宁德时代在2021年8月和10月向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起诉中创新航和福州仓山埃安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侵犯了其上述两项专利,并要求索赔。
对于「正极极片及电池」(ZL201810696957.2)专利的侵权,宁德时代向中创新航索赔3000万元以及制止侵权的合理费用50万元。而对于「锂离子电池」(ZL201910295365.4)的专利侵权,宁德时代先是向中创新航索赔3000万元以及50万元制止侵权的合理费用,后又在2022年7月份将索赔金额提升至7800万元。
因此这两项涉诉专利涉及的赔偿费用已经超过了1亿元。
今年2月20日,福州中院对「锂离子电池」(ZL201910295365.4)专利的侵权案做出一审判决,判决结果是中创新航立即停止侵权,在判决生效15日内赔偿宁德时代经济损失3580万元,支付发明专利临时保护期费用79.8万元。同时还要向宁德时代支付合理支出20.2693万元。
2月21日,福州中院对「正极极片及电池」(ZL201810696957.2)专利的侵权案做出一审判决,结果是要求中创新航停止侵权,赔偿宁德时代经济损失2010万元,同时赔付合理支出20.2693万元。
因此若按福州中院的判决执行,中创新航将需要因2项专利侵权,赔偿宁德时代共计5630.5万元。
而中创新航在接收到福州中院送达的民事起诉状后,已经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了涉诉专利的无效宣告请求。8月3日他们收到了宁德时代2项专利的无效宣告。
如此一来,刘静瑜算是带领中创新航在专利诉讼案上扳回一局。
其实这2项专利只是宁德时代起诉中创新航侵权的一部分,此前中创新航曾披露,宁德时代指控他们侵犯了5项中国专利。除了以上两项专利外,还有防爆装置、集流构件和电池、动力电池顶盖结构及动力电池这3项专利。
2022年12月,媒体曝出中创新航对宁德时代提起诉讼,指控宁德时代存在滥用专利权恶意维权和肆意诋毁的不正当行为。中创新航对此进行确认,但没有透露具体进展。
据市场调研机构SNE Research发布的数据显示,今年1至6月全球新登记动力电池装车量排行榜上,宁德时代以112GWh排名第一,市占率36.8%,较2022年同期的35.4%继续增长。而中创新航则在同一个榜单中排名第6位,装机量为13GWh,市占率为4.3%,较2022年同期的4.1%也有所增长,但他们与宁德时代的差距还是很大的。
截至8月4日午盘,中创新航的股价为17.92元,对应公司的总市值为317.6亿元。宁德时代的股价为244.3元,总市值为1.074万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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