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所涉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在认真阅读公司第一届董
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材料并对有关情况详细了解的基础上,对以下事项发表独
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
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 2023 年上半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
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监管要求和管理办法,不存
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公司所披露的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信息
与实际情况一致,如实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董事会提交的《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陈俊、方刚、葛伟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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