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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1日,贵州省能源局、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贵州省自然资源厅、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四部门印发《贵州省推进居住社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加快推动贵州省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破解充电基础设施进居住社区难问题。
《实施方案》明确,将确保新建居住社区按照停车位100%配建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充电基础设施安装条件,预留安装条件需将管线和桥架等供电设施建设到车位以满足直接装表接电需要。预留充电条件的新建居住社区建成投入使用的充电基础设施比例不低于10%,且居住社区变压器容量须满足充电基础设施后续建设需求,按技术标准配套建设防火墙或防火卷帘等消防安全设施。居住社区交付使用时建设单位可以委托充电基础设施运营企业或物业服务企业等单位维护管理,保证充电基础设施安全稳定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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