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1、 梅州市文化馆属于国家二级文化馆,是为市民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的公益性事业单位,本馆设群文辅导部、音乐舞蹈部、美术摄影部、戏剧曲艺部、策划活动部、创作调研部、办公室;梅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其服务范围涵盖戏剧、音乐、舞蹈、曲艺、美术、书法、摄影等多个艺术门类,可实施群众文化活动的策划、组织、创作、研讨、辅导、培训、演出、比赛、展览、调研、宣传等,同时承担梅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
2、 梅州市文化馆在组织艺术创作,参加全国、省、市各类艺术大赛中取得了突出的成绩。特别是在打造群文辅导骨干队伍,推动社区群众文化建设,活跃群众文化生活等方面起到了主力军的作用。2015年,城区已有130多个群众文艺团队,以一年一届梅州城区群众文艺汇演为纽带形成了新的城区群众文化景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