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资料图)
1、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是深圳市政府和清华大学于1996年12月共建的、以企业化方式运做的正局级事业单位,双方各占50%股份,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
2、研究院一期占地面积1.6万平米、建筑面积3.2万平米,1999年8月落成使用。
3、 研究院在实践中创立了“四不象”理论。
4、即:研究院既是大学又不完全象大学,文化不同;研究院既是科研机构又不象科研院所,内容不同;研究院既是企业不完全象企业,目标不同;研究院既是事业单位又不完全象事业单位,机制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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